為何黎智英在香港被判刑,讓台灣感到恐懼

(SeaPRwire) – 當香港法院週一以國家安全為由,判處媒體大亨兼民主領袖黎智英二十年徒刑時,他的兒子稱這是「死刑」,因為黎智英已78歲,且健康狀況日益惡化。與此同時,全球各地的批評者將此判決描述為曾經更自由的香港的喪鐘——也預示著中國鎖定的其他地方,即台灣,可能面臨的命運。
「我相信中國對待香港的方式,就是它接下來想對待台灣,甚至其他國家的方式,」美國的 Committee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 Foundation 主席 Mark Clifford 在判決前告訴 TIME。
Human Rights Watch 的一位發言人週一向 TIME 總結了這種情緒:「今天是香港,明天是台灣。」
黎智英是中國對香港影響力日益增強的直言不諱的批評者,尤其是在2020年《國家安全法》通過後,他對親民主聲音的壓制也持批評態度。香港自1997年英國移交後成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。作為親民主報紙《蘋果日報》的創辦人,黎智英於12月被判犯有兩項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」罪,以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。
然而,儘管香港和北京當局及媒體支持黎智英的判決,但台灣——這個中國聲稱擁有主權的自治島嶼——卻譴責了它。台灣的大陸委員會在一份聲明中表示,黎智英的嚴厲判決「不僅剝奪了他的個人自由,踐踏了言論和新聞自由,也剝奪了人民追究當權者責任的基本權利。」
台灣總統賴清德週二表示,黎智英的判決「揭露了香港國安法的本質——在中國『一國兩制』下,它是政治迫害的工具,踐踏人權和新聞自由」,他呼籲釋放這位媒體大亨。
倫敦 SOAS China Institute 主任 Steve Tsang 告訴 TIME,黎智英的判決將向台灣政府及其人民證實,目前管轄香港的「一國兩制」原則「是他們無法接受的未來」。
該制度最初是為台灣設計的。前中國領導人鄧小平提出了「一國兩制」框架,作為台灣與大陸和平統一的方式,同時「尊重當地的現實和現有制度」。為了讓台灣政府更容易接受這一原則,中國在1990年代末英國和葡萄牙領土歸還中國後,將其應用於香港和澳門,允許這些所謂的特別行政區以自己的經濟體系和政府運作。
但批評者認為,隨著政治異議人士被監禁或流亡,組織解散,以及新聞自由被瓦解,地方治理已日益與大陸趨於一致。
「你拿一個為台灣設計的模式,在香港試驗,我們已經看到了結果,」Clifford 週一告訴 TIME,並補充說,中國在「一國兩制」框架下向香港和國際社會承諾的自由和自治幾乎都已消失。「當然,台灣覺得自己是下一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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